【本報訊】勞資審裁處裁定兩名中電退休員工追討假期候召補償案中,涉及公眾假期候召的補償勝訴,中電須分別支付三萬一千元及一萬四千元,但涉及休息日的補償則判敗訴。中電歡迎裁決,並指會不斷檢討人力資源政策,繼續與員工保持溝通。中電工會則表示失望,會研究上訴。
兩名申索人是六十一歲的電錶事務部客戶供電處前高級技術員梁國基,及六十六歲的掣房維修及保育部前管工陳一飛,他們向中電追討○八至一三年間,分別約十一萬元的假期候召補償。
針對周日休息日的候召補償,爭議點在於周六是否屬休息日。審裁官陳大為宣判時指,中電文件無列明周六是休息日,故認為周六只是「非工作日(周日以外休息的日子)」,而中電政策亦說明非輪更員工的休息日,是因應業務需要而定,故裁定中電以周六作為周日候召的替代休息日,做法符合《僱傭條例》要求。
梁國基在庭外表示對判決失望,批評中電「彈弓手將啲嘢(休息日)搬來搬去」,促中電盡快訂明五天工作制的定義,避免現職員工繼續蒙受損失。中電華員職工會主席施生弟則指尊重判決,但會與律師研究是否上訴,追討餘下約十八萬元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