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無業青年梁志恆(廿八歲)於去年十月十七日在佔旺區涉擲鐵馬,險令兩警受傷,他經審訊後,早前在觀塘法院被裁定一項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立。案件原定昨日判刑,但辯方稱於定罪後才在網上發現一段有線電視新聞片段,可證明被告清白,故向裁判官就定罪申請覆核。裁判官看過片段後,表示「幾似被告喎」,決定將案件押後至六月廿六日續訊,以待辯方確定有關片段拍攝日期,才決定是否接納片段呈堂。
另外,運輸工鄧德全(廿八歲)涉於去年十月十七日在佔旺區搶去一名女警的警棍,被控阻差辦公罪。案件昨在觀塘法院續審時,辯方指早前在匆忙下「睇漏眼」,把同意案情有關控罪元素「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的意思,誤會為「阻撓當時正在執行職務的警員」,遂申請修改控辯早前簽署確認的同意案情,法庭遂將案件押後到下周一處理。
案件編號:KTCC 1182 & 131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