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士日前於凌晨時分哮喘發作,因呼吸困難而往屯門醫院急症室求醫,並向護士表明有呼吸困難,被護士評估為次緊急病人,需在急症部大堂等候。張指等候期間亦持續呼吸困難,惟醫護人員卻無動於衷,直至清晨六時半才能接受診治,及後出院。同日下午,張因呼吸道問題再度到急症室求醫,更要留院三天,質疑乃未獲即時適切治療而令問題惡化。
新界西醫院聯網發言人表示,病人求診時維生指數穩定及沒有表示呼吸困難,故被評為次緊急病人;至清晨醫生斷診時,報告顯示亦無異常,其後情況好轉。當日下午,病人再度入院時,發現病情再度復發,評為緊急病人,診斷患上呼吸道感染及中度哮喘,遂安排住院。發言人強調已為病人提供適切治療。
「由次緊急變咗緊急仲要住三日醫院,仲話適切治療?」張女士認為院方應檢討分流程序,倘有醫護人員評估出錯,將令病人情況嚴重惡化,嚴重者或危及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