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究竟亂夠了沒有?香港是不是已經進入了大動亂時期?
香港在上世紀五十年代曾有過一次「九龍暴動」,六十年代曾有一次「反英抗暴」,但都因港英當局強行執法,甚且出動英軍而平息下來。不過,這一次的動亂,自從去年九月「佔中」行動以來,並未停息過。看來,香港還沒有亂夠、亂透。物極必反,也許只有大亂,才能夠達致大治。
看看最近的一場「第三十屆全港校際辯論比賽」,原本是青年學生的正常學術活動,參加的有近二百支中學隊伍,分為中英文組,結束時並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主持頒獎。
然而,就算是這樣的學術活動、青年學生的活動,居然也受到一些反建制的政客搗亂。立法會議員毛孟靜、梁國雄甚至親臨現場指揮,由高齡過氣女政客譚香文充當前線打手。
從現場的照片來看,這些人醜態百出,更有人用紙球拋向主禮嘉賓,難得林鄭司長鎮定應付,臨危不亂。但公眾從報章上看到這種局面,不禁慨嘆香港究竟還要亂到甚麼程度!
我在上周剛寫過一篇《法治不彰,佔中囂張》的評論,指出法治與自由是香港成功的兩大基石。但今天所見,自由已被濫用,法治卻是軟弱無力。難怪有人指出,現在是「暴民政治」上場。
雖然有一部分青年人不滿現實,但並不能為此而漠視法治。現在,這種罔顧法治、破壞社會秩序、推毁原定學府領導任命制度的風氣正在蔓延。騷亂從學府推向社會,再由社會衝進學府,究竟過去內地「文化大革命」時代的「造反有理」以及「砸爛一切」,是不是要在香港重演?
當前,香港的確有點「小文革」的味道。多年來,受過內地極左運動之苦而南來的居民不少。你們和你們的後代,是否願意再受「二遍苦」?是否可以縱容這些無法無天的動亂製造者,再在我們安居的香港製造災難性的動亂?
俗語說,大亂之後必有大治。也許是這樣。但這個大亂,我們受得了嗎?
「必須把亂源消滅在萌芽狀態」,是一句有哲理的語言。我們當然不願意讓一個好好的香港,置之死地而後生。這個代價太大、太大了。如果一切沉默的大多數都行動起來,大亂應該可以不會蔓延至此。
其次,當局如能加強執法,運用例如《公安條例》等種種法律,將搗亂者繩之以法,局面也許不致達到如此難堪的地步。
也許,當局認為,要讓這些搗亂分子表演夠了,讓公眾認清他們的真面目,以後發制人的策略,再來收拾這些搗亂分子。然而,廣大的社會公眾受得了嗎?社會的正當運作經得起折磨嗎?政府的撥款建設有益於民生的建議,被拉布拖得無影無蹤,這個社會還能算是安定、繁榮的社會嗎?
中國歷史上常常說,「治亂世,用重典」,但現在香港算不算亂世?不過,當前香港用典卻是輕的。是否當局在等待公眾忍無可忍的時候,然後「該出手時才出手」?抑或是受制於某些不可言宣的因素,方才左顧右盼,欲行還止?
是時候了!是行動的時候了!即使不用重典,也要有一定的懲戒方法,特別是使一些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少年,接受一場法治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