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借問瘟神欲何往

激進組織高舉「保法治、反人蛇」標語抗議十二歲無證男童獲發行街紙,令人啼笑皆非,這算不算是賊喊捉賊呢?無論是非法的佔領行動,還是暴力驅蝗、鳩嗚、光復等鬧劇,這班人都是積極參與者,有人無法無天,視法律如無物,如今竟以法律守護者自居,「一日唔偷雞就做保長」,事之荒謬,莫此為甚。

香港是法治社會,人人都應該守法,最重要的是不能厚此薄彼,更不能雙重標準。近年愈來愈多南亞及非洲裔偷渡者獲港府發出行街紙,搞得香港烏煙瘴氣,激進組織不敢針對他們,反而將一名十二歲無證兒童視為十惡不赦的「罪犯」,莫非真的是欺善怕惡?或者他們認為南亞及非洲裔人士比內地人高一等?實際上,如果這位男童不是內地人,激進組織絕對不會有如此激烈的反應,他們高喊「保法治、反人蛇」,本身就是最大的笑話。

一向和平理性的香港社會,不知何時變得如此偏激狂躁,不可理喻,難怪馬來西亞將黃之鋒視為瘟神拒絕入境。黃之鋒質疑此舉涉及政治考慮,沒錯,這確實是政治考慮,關鍵是馬來西亞有權拒絕任何人入境,質疑也是白質疑。這班學生在香港可以興風作浪,為所欲為,到了人家的地頭就不容他們撒野,叫滾蛋就得滾蛋,就是這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