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端排內播仇恨 人妖顛倒是非淆

國之將亡,必出妖孽。昨天是佛誕節,長洲太平清醮活動依然熱鬧非凡,「平安包」大賣熱場,可惜佛光普照卻無法化解社會的戾氣,無證童懷仔事件繼續發酵,中港矛盾繼續惡化,市民祈望「平安」已淪為一廂情願。

激進團體藉懷仔事件發難,繼日前包圍協助懷仔議員的辦事處及騷擾有意接納懷仔的學校後,昨日又發起「保法治、反人蛇」遊行,高舉「三無兒童,天理不容」的標牌,抗議入境處向懷仔發出「行街紙」;有人點燃驅蟲藥物,寓意懷仔是「蝗蟲」;更有人前往懷仔居所,以「探望」為名行滋擾之實。總之,所有有協助懷仔嫌疑的人及機構都成為被狙擊的目標,大有不將懷仔逐出香港不罷休之勢。

香港是自由社會,遊行示威沒有問題,但將矛頭對準一個十二歲小朋友,是否有失雅量?就算是非法入境的「人蛇」,是否到了「天理不容」的程度?當局發出「行街紙」只是慣常做法,並不等於批出居留權,示威者未審先判,小題大作,搞得滿城風雨,不能不令人質疑是別有用心。

如果激進團體對所有非法入境者一視同仁,那還情有可原,但事實顯然並非如此。每年有大批南亞及非洲裔人士湧來香港,其中百分之九十九點五是假難民,他們全部獲得行街紙,平均居港時間約兩年,成為納稅人負擔也罷了,這些人居港期間還捲入打架、盜竊、強姦、睇場、販毒等種種非法活動,簡直無惡不作,是名副其實的治安毒瘤,何曾見到「本土派」出聲抗議?有人專門藉幫助假難民大發橫財,何嘗見過有人包圍其居所?懷仔再怎麼不是,難道比那些為非作歹的假難民更可惡?容得下「非我族類」的假難民,卻容不下一個「本是同根生」的小朋友,這是不是雙重標準?

至於激進團體打出捍衞法治的旗號,更是令人啞然失笑。在為期七十九天的佔領行動中,在層出不窮的鳩嗚、光復、驅蝗行動中,激進人士以衝擊警方、踐踏法治為能事,更有人公然提出「不守法絕對不等於不尊重法治」、「違法達義」等口號,如今在懷仔事件上他們又批評當局「有法不依」,可見法治在他們眼中有如衞生紙,有用時拿來,沒用時就拋掉。

魯迅說過:勇者憤怒,抽刃向更強者;怯者憤怒,抽刃向更弱者。「抽刃向更弱者」正是中國人的劣根性之一,有些人拒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但身上的中國人劣根性卻出賣了他們。事實上,無論是懷仔還是涉嫌「窩藏」他的外公外婆都是弱者,激進團體針對弱小,勝之不武,這不是甚麼勇武作風,而是地地道道的懦夫行為。

懷仔最終是去是留,應該回歸法治的軌道。搞事者借題發揮,搞風搞雨,證明香港的確有人唯恐天下不亂,逢中必反,逢港府必反,逢內地必反。心懷仇恨的人不可能快樂,而一個充斥仇恨的社會,必然走向自毀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