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語廣播:暴民爛仔惡過警察?

香港最可貴的地方是「自由」,包括人人都享有表達意見的自由,但必須有一個前提:就是不能以「一己之欲」來剝奪其他人的自由。可是,香港近年吹起一股「暴民政治」的歪風,一小撮人為了在鏡頭前做「騷」,不論任何場合都蓄意作出一些激烈行為,近期更有變本加厲趨勢,令人搖頭。

上周五,一個全港校際辯論比賽場合,有一批示威者闖入會場,大吵大鬧,擾亂秩序,嚴重影響到整個活動的正常進行。此外,本周日晚上,有「鳩嗚」一族在旺角鬧事,警方拘捕了兩人,稍後竟有一批人到旺角警署聚集和叫囂,要警方「放人」,結果警署拉閘,並出動手持盾牌的警員在門外戒備。

這兩宗事件,反映出香港的「暴民政治」已愈來愈嚴重,而此類「暴民」行徑亦愈來愈「爛仔化」,動輒便包圍警署,挑戰警權,可謂目無法紀。面對一小撮滋事者的得寸進尺挑釁,筆者認為警方一再忍讓並非良策,為彰正氣,應嚴厲執法,只要一切依法辦事,誰正誰邪,市民大眾心中有數。

至於由兩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帶頭搗亂校際辯論比賽活動,事後已引起學界憤怒,嚴詞譴責他們的所為是「最壞的反教育行為」,在學生面前作出極壞的「榜樣」;主辦方亦決定報案,要求警方調查事件,並發聲明闡釋報案目的,是希望能夠產生阻嚇作用,避免日後其他活動再受到不必要和不理性的滋擾。「治亂世,用重典」,要有效遏止此類「爛仔」行為,除了警方執法,還需要司法「守尾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