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空頭票呃三車閃電賤賣

橋唔怕舊最緊要受,八十後無業男涉開空頭支票連呃三車。曾涉及欺詐、盜竊案遭判監的男商人,三個月前出獄後一直失業,早前透過二手車網找「獵物」,過去一個月疑開出三張空頭支票,以手機WhatsApp傳入數紙予受害車主,先後騙取一輛豐田、福士及平治私家車,涉款共七十八萬元,其中兩車迅速以低價轉手圖利卅萬元,車主因彈票始知受騙報警。警方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將他拘捕。

被捕男子姓王(廿九歲),居於將軍澳厚德邨。消息稱,王曾經做生意,早年曾涉及欺詐、盜竊案被判入獄,至今年二月放監,惟之後未能找到工作。警方上月底收到一名男子報警,指於上月十五日透過二手車網,以十一萬元出售一輛白色福士私家車予一名男子。對方試車後,將款項存入其銀行戶口,並用手機WhatsApp傳入數紙給他,他以為收到錢後到運輸署辦理轉名手續,後來發現款項是用空頭支票存入,對方已告失蹤。

二手車交易 宜收本票

至本月六日,警方再接獲另一名男子報案,稱被騙走一輛廿五萬元的紅色豐田私家車。警方懷疑是同一人所為,案件交由新界總區重案組跟進。探員經追查後發現,兩輛私家車已透過互聯網被轉售,售價約卅萬元,遂找新車主助查。至本周一,探員發現騙徒名下多了一輛平治房車,並在網上放售。探員遂假扮買家,約王於前日下午五時許到深水埗鴨寮行附近試車。

當王駕駛一輛四十二萬元的平治私家車現身時,探員表露身份,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將他拘捕。探員聯絡該車主,證實他亦收到空頭支票,但未報案。

新界總區重案組高級督察周子軒昨在記者會上稱,二手車交易時買賣雙方要留神,賣方最好收銀行本票,或與買方親自到銀行現金過數後才進行轉名交易。買方若發現車輛大幅低於市價,並在短期內曾易手,記住便宜莫貪,以免淪為騙徒處理贓物的工具。根據《盜竊罪條例》,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成,最高可被判監十年,處理贓物罪則最高被判監禁十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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