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長二十六公里的高鐵香港段,手尾卻似乎有十萬八千里長,除了工程延誤及嚴重超支備受詬病,一地兩檢如何落實也成為棘手難題。如果一地兩檢觸礁,最終變成兩地兩檢,高鐵得物無所用,近千億元投資就等於拋落鹹水海。
一地兩檢本來不是甚麼新東西,早在○七年深圳灣口岸開通時已經嘗試過,當時是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港府於深圳灣口岸港方口岸實施管轄,隨後由香港本地立法,由於有關安排是讓香港的法律在內地執行,屬於香港方面的「擴權」,內地大度接受,香港也沒有甚麼阻力,因而落實暢順。今次高鐵則不同,若在九龍總站執行一地兩檢,意味着內地執法部門將在香港境內執法,難免觸動部分市民的神經,反對派勢必借題發揮,爭議將沒完沒了。
不可不知,高鐵項目上馬以來是非不絕,除了港府監管不力導致工程延誤及超支,還因為高鐵本身帶有「原罪」。近年來,中港矛盾惡化,本土思潮蔓延,港獨甚囂塵上,有些人一概排斥中港兩地發展緊密經貿關係及加強人員往來,而由內地延伸到香港的高鐵被視為內地影響力對香港的「入侵」,也就不足為奇。在這種情況下,在香港境內實施一地兩檢就變得更加敏感,有可能被貼上「喪權辱港」的負面標籤。反對者擔心一地兩檢此例一開,日後內地可以進一步獲得在香港執行其他內地法律,以致一國兩制蕩然無存。事實上,反對派逢中必反,落實一地兩檢的阻力之大可想而知。
鑑於內地部門在香港執法阻力不小,有人建議引用《基本法》相關規定,經過內地授權,由本港人員替代內地出入境部門,在港為旅客辦理入境手續。此建議拋磚引玉未嘗不可,不過可行性實在成疑,原因是有關主張完全從香港角度出發,莫說中央未必認可,內地民意亦很難接受。在內地人心目中,部分港人自高自大,自私自利,慣以「兩制」對抗「一國」;也肯定會有人說,既然在深圳灣口岸管理方面內地已經禮讓香港,為甚麼在高鐵過關方面香港不能互惠一次,為甚麼次次都是香港優先?
事實上,一地兩檢本來不是甚麼大問題,因為即使內地人員在高鐵九龍站執法,也是嚴格局限於海關範圍內,而且在具體操作上,還要經過本地立法程序,某程度上香港仍可以把關。可惜在泛政治化的情況下,無風都可以起浪,何況一地兩檢涉及到執法管轄權的問題,的確有爭議。接下來本港將有多場選舉,分別是區議會選舉、立法會選舉以及特首選舉,一地兩檢爭議有可能進一步發酵,本已一波三折的高鐵工程將雪上加霜,最終淪為爛尾工程並非不可能。
一波未平一波起,高鐵命途多舛,就算最終建成,但若沒有一地兩檢的安排,高鐵無法體現高效、快捷,還有甚麼意義?香港拒絕與時俱進,被徹底邊緣化恐怕難以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