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會上星期四改選,現任會長熊運信(Stephen)連同兩名副會長蘇紹聰(Thomas)及彭韻僖成功連任,尋日同傳媒見面。律師會有不成文規定,會長最多做兩屆即兩年就要交棒,但尷尬嘅係,Stephen去年八月就上任替補前會長林新強,咁過去半年算唔算一屆呢?莫非要好似特首任期爭議咁要搵「人大釋法」?接任人選之一嘅Thomas就好巧妙話,會長係由理事選出,理事支持就可以繼續做喎,咁Stephen咪可以做足兩年半會長?
律師會喺政改第二階段諮詢期間相對低調,只係透過新聞稿表達立場,係咪因為前會長林新強講錯嘢而下台,所以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繩?Stephen強調,律師會係政治中立,一般都係以書面發布意見,好少開記招,低調處理。至於支唔支持「袋住先」就唔係律師會可以及需要回答嘅問題,皆因十個律師隨時有十二個法律意見,更何況呢啲係政治問題。佢又話,佢哋計劃明年初訪京,拜會司法部、法院等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