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署總監 涉呃房津貸款420萬

【本報訊】政府物流服務署總監梁潮炳,被指與其妻在九四至○三年間,涉嫌藉虛假陳述詐騙政府共四百廿多萬元房屋津貼及貸款。廉署接獲投訴,經調查揭發事件,落案控以二人一項欺詐罪,案件昨於東區法院提堂。兩被告暫毋須答辯,分別准以五萬元及二萬元保釋,案件押後至六月五日轉介區院再提訊。

首被告是物流署總監(車輛管理)梁潮炳(五十六歲),次被告是其任職人事顧問的妻子羅碧嫻(五十七歲),控罪指二人在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至○三年五月卅一日間,訛稱梁自九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至同年十一月七日在觀塘麗港城某單位居住、又隱瞞梁其實已於九四年四月廿九日或之前遷出該麗港城單位、以及不誠實地提交一張梁於同年十至十一月租用該單位的虛假租單,從而誘使庫務署職員根據「居所資助計劃」,向梁發放一筆一百四十六萬元的首期貸款,以及合共二百七十多萬元的房屋津貼。

兩被告昨應訊時表現鎮定,首被告准以五萬元保釋,次被告則以二萬元保釋,二人離開法院時均戴上口罩、不發一言截的士離開。

「居所資助計劃」可獲津貼還按揭

據廉署資料指,梁潮炳於九二年加入政府車輛管理處任事務經理,屬「居所資助計劃」下的津貼及首期貸款之合資格申請人。其後政府車輛管理處與另外兩個部門合併為物流署。

「居所資助計劃」是在○○年六月前入職公務員所享有的房屋福利之一。據公務員事務局資料顯示,「居所資助計劃」的合資格申請人,每月可獲一筆百分之五十的實報實銷津貼,最多達一百二十個月,用以償還住所的按揭貸款。此外,按常額及可享退休金條款聘用的人員,亦可申請首期貸款,連利息分十年償還。

案件編號:ESCC 155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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