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務員涉城大摸兩女生腿

倉務男助理疑在香港城市大學的校園找尋目標,趁女生在走廊一帶看書時伺機靠近涉嫌摸對方大腿,於短短數天內兩度以同一手法涉非禮兩名女生。事後被捕控以兩項非禮罪,昨解往觀塘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辯方最初提出僅以三百元申請保釋,裁判官聞言不禁表示:「三百蚊?丟張紙巾落地下都要罰千五蚊啦」,最終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外出,並下令他保釋期間不得踏足城大校園五十米範圍內。

無案底的被告陳步暉(廿八歲),被控在五月四日,在香港城市大學一號學術樓五樓的走廊非禮女事主X;另在五月七日於同一地點非禮女事主Y。據悉兩名事主均年約廿歲,被告在警誡下有所招認。

趁事主看書 坐旁邊非禮

控方昨在庭上透露,被告並非城大學生,他以同一手法趁兩名女事主看書時,坐近女方身旁「摸大腿」,警方正調查他是否牽涉其他同類案件。由於被告於短時間內干犯同類案件,亦知道事主出入的地方,為免被告騷擾證人,反對他保釋。

辯方則提出保釋申請,指被告月入九千三百元,跟父母同住,父母昨亦有到庭旁聽;其父已退休,母則是家庭主婦,被告另有一名胞姊。辯方指在公眾地方干犯非禮罪,即使不認罪,罪成後一般刑期亦很短;加上警方沒表明將會進行認人手續,因而提出以三百元保釋,又承諾不會踏足城大校園。

准萬元保釋 期間禁離港

惟裁判官陳炳宙聞言不禁說道:「三百蚊?丟張紙巾落地都要罰千五蚊啦」;最終批准被告以一萬元保釋,保釋期間每周一次到馬鞍山警署報到、不准離開香港、不准踏足城大校園五十米範圍內。

案件押後至本月十四日,轉介九龍城法院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案件編號:KTCC 2162/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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