兇案錯拘智障漢家屬不滿

【本報訊】美林邨遛狗翁兇殺案「拉人放人」風波,引發事主家人不滿,質疑警方錄取口供手法欠妥以及扣查時不合理對待其弟,不排除追究警方責任。有探員昨披露警方的五十三小時蒐證找真相過程,雖然被捕者在警誡後自稱涉案,但得知他有中度智障及自閉症後,已通知其家人陪同,並查悉他因住院舍而存在不在場的疑點,但因案涉人命不能草率,警需時取得實質的證據來排除事主的嫌疑,百多名探員與時間競賽,在落案後五小時仍全力分析,最後解除拘控。保安局局長黎棟國回應指,警方調查時是「抱着尋求真相的精神。」

句子完整 被疑盤問引導

卅歲事主的兄長昨表示,他在其弟被捕後告訴警方其弟患有智障及自閉症及要服藥,只懂回答「是或否」、「有或無」等,他曾翻看一次無第三者陪同的口供,認為其弟不會講出長和完整的句子,又質疑盤問有引導性,例如「你點推倒伯伯?」等,警方在其弟被拘留的五十多個小時中,以其沒有主動提出服藥要求為由,無安排服藥或診治。他指警方知道其弟有不在場證據後,仍不肯釋放他,「你求真相還求真相,無理由拖住一個無辜人。」兄長又指,召開記者會非為特殊人士爭取特權,但事件擾亂弟弟生活,對他心理造成傷害,為家人帶來精神壓力,要求警方道歉,並檢討有否違反處理疑犯守則,加強內部處理特殊人士的培訓。

另一方面,有探員則指在調查時的重重困難難被外界理解,「無辜」與「清白」背後需要大量人力和時間去調查。五月二日下午五時,一直現場埋伏的探員截查和警誡男子時。有人聲稱與案有關,包括案發經過,在他被帶署後發現其精神狀況有異,其後由其兄口中得知他患有中度智障及自閉症,遂根據程序,其後錄口供均由胞兄陪同,其兄亦有在警察記事簿簽署。期間,重案組查悉男子於周一案發時間理應在屯門的院舍,因五月三日是周日,院舍部分職員休假,警方要需時尋找能提供閉路電視片段及事主醫療紀錄的人士,以確認事主是否有其他途徑離開院舍,至三日下午才取到資料。

死者家屬盼速拘控真兇

有探員透露,一方面有涉案初步證供,另一方面又存在疑點,但依程序須於五月四日下午四時許,即扣查四十八小時內落案,當時暫控告男子一項誤殺罪,但同時爭取時間分析手中證據,至晚上九時許終釐清疑點,故即時撤銷暫緩控罪,五月七日無條件釋放。有探員指根據守則,若疑犯要服藥或身體不適,會獲安排求醫,但事主無有關要求。而案中死者吳力更的兒子表示,對事件感可惜,又指警方一直與他保持聯絡,「拉到嗰陣有,拉錯人都有通知,都講過會盡快拉到真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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