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女事主:買套沒想要做愛

【本報訊】旅港的比利時男商人涉嫌性侵犯三名香港女網友,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的案件昨於高院續審。女事主W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案發時被告與她轉換三種不同的性交姿勢期間,被告從未抽出陽具,她的衣物亦沒破損,可見她是配合着跟被告性交;W否認同意性交,又稱她乳頭及陰道有傷。

事後心情太亂 無即時報警

辯方指,被告案發前多次問W可否買安全套,W卻不表驚訝,也沒表明拒絕做愛。W稱不明白當時被告為何要買套,她重申當時不想與被告做愛。辯方質疑她有大學學歷,無理由沒想到被告要買套即是想跟她做愛,W稱「真的沒想到」。

辯方續指,完事後她要求被告陪她購物,二人離開酒店時正下雨,她寧與被告共用雨傘,也不選擇自己濕身或找街上巡警求助;W回應指因當時她心情太混亂,又以為時間可沖淡一切,才沒即時報警。

被告Frank Laurent(卅二歲)被控於前年五月一日在銅鑼灣富豪酒店強姦W(廿七歲),並在同年八月及十月,於其住所先後非禮X(廿九歲)及強姦Y(廿一歲)。

案件編號:HCCC 39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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