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男入稟 禁播政改廣告

【本報訊】報稱是退休攝影記者的男子昨入稟高院申請司法覆核,他質疑通訊事務管理局指示電視台和電台,廣播由政府新聞處提供的政改宣傳廣告「2017一定要得!」是越權行為,要求法庭頒令禁止繼續廣播有關廣告。案件已定於六月五日在高院審理,以決定是否向通訊局和新聞處頒發臨時禁制令,以禁止繼續廣播該廣告。

申請人張德榮,答辯人是通訊事務管理局及政府新聞處處長。入稟狀指張擁有電視機和收音機,並且有投票權,故有資格提出今次申請。他要求高院頒令,宣告於四月廿二日起在各電視台和電台廣播的廣告「2017一定要得!」並非公眾利益的廣告,而通訊局指示電視台和電台持牌人廣播涉案廣告是不合法的。

要求高院頒訟費保護令

張又要求高院頒令,宣告法例給予政府的豁免,讓政府可廣播政治廣告是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而新聞處提供涉案廣告也屬違法。張要求高院緊急開庭聆訊,以及頒發臨時命令,禁止通訊局指示電視台和電台繼續廣播該廣告,並禁止新聞處繼續提供該廣告。他又要求高院頒予他訟費保護令,若他未能取得法律援助,他可以不用支付訟費給答辯人。

案件編號:HCAL 60/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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