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涉縱容霸官地 申訴署調查

【本報訊】非法霸佔官地的問題嚴重,地政總署更有助紂為虐之嫌。申訴專員公署宣布主動介入調查,審視地政總署現行約束非法佔用官地及違反地契條款個案的規範化制度,有否改善之處。公署批評地政總署處理非法霸佔官地「歎慢板」,容許霸佔官地的人士申請短期合約將違規行為規範化,期間更暫緩執法,令違規的情況持續,鄰近的居民飽受滋擾。有立法會議員批評地政總署執法不嚴,亦有議員認為目前規範化制度存在漏洞,促「先還原,後申請」。

梁福元被揭佔用18年

按現行做法,地政總署可根據《土地條例》採取土地管制行動及執行契約條款行動,要求土地佔用人及違契業權人停止佔用及收回土地。不過,當事人可分別向地政總署申請短期租約及修改地契條款的方式,將違規情況規範化,即可暫時保留違規部分。十八鄉鄉事委員會主席梁福元有份經營的元朗大棠荔枝山莊,多年來透過多次申請短期合約,得以佔用官地十八年,三年前遭審計署揭發事件。

申訴專員公署稱,地政總署處理規範化申請一般需較長時間,部分個案超過一年仍未完成,署方在處理申請期間暫緩執法,令違規情況持續,致附近居民長期蒙受滋擾及不便。公署表示,二○一一至一四年間接獲八十八宗涉及規範化申請的違規投訴個案,其中關於非法佔用官地佔四十五宗,違反地契條例佔四十三宗。

由於公署不時接獲市民投訴,以及社會日益關注非法佔用官地及違反地契條款的情況,申訴專員遂主動調查地政總署處理霸佔官地的手法,探討制度有否不足,為地政總署提供改善建議,市民可於下月八日前以書面方式向公署提交意見。

規範化制度存漏洞

立法會議員謝偉銓稱,地政總署應更嚴格執行規範化的申請,如要求佔用人先還原部分違規地方,才接受申請,「唔好畀人以為可心存僥倖或希望」。另一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批評地政總署處理霸地個案執法不嚴,變相助長霸佔官地的行為,又指目前規範化申請存在漏洞,認為地政總署在收到有關規範化申請後,應先諮詢地區人士及區議會的意見,增加公眾監察。

地政總署發言人回應時指,會配合公署的調查工作,至於如何改善處理規範化的申請,地政總署持開放態度,又歡迎公署提出建議。發言人指,地政總署嚴格審批收到的規範化申請,並因應每宗個案的情況,決定會否在處理申請期間暫緩土地管制及執行契約條款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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