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署不監管 泊位淪貨倉

停車場變貨倉,地政總署被批監管不力!青衣區內車輛泊位一直供不應求,可供貨櫃車停泊的停車場更少之又少。地處總署雖以短期租約形式批出土地作停車場,但有司機發現承租人涉違反租約,在場內存放貨櫃及建築材料,變相令泊位減少。區議員批評地政總署對批出的土地監管不足,要求當局加強巡查,確保土地資源用得其所。

香港的貨櫃碼頭坐落於葵青區的藍巴勒海峽南部兩岸,為世界上最繁忙的港口之一。港口附近雖設有停車場方便司機停泊貨櫃車,當中包括位於青衣青鴻路的露天停車場。不過,貨櫃車司機林先生卻發現,約於半年前開始,便有人在上述露天停車場存放貨櫃及建築材料,令泊位大為減少,「呢頭本來已經唔夠貨櫃車泊位,依家仲要劃咗啲地嚟放建材,咁即係逼啲司機泊架車出路邊啫!」林懷疑有人擅自更改土地用途,要求部門執法以作糾正。

貨櫃疑被闢作地盤辦事處

記者了解情況時發現,涉事露天停車場位於青鴻路,毗鄰九號貨櫃碼頭,經常有貨櫃車出入及停泊。就現場所見,停車場一角堆放約十多個貨櫃及建築材料,貨櫃設有窗門及冷氣設備,不時有建築工人出入,懷疑為停車場側的地盤辦事處或員工休息室。

規劃署發言人證實,有關地點已劃作「與貨櫃有關用途」,因此將該地點用作「公眾停車場」及「貨櫃存放」屬經常准許用途,毋須向城規會申請規劃許可,惟有關地點現由地政總署以短期租約方式批准作停車場用途,故受相關條款規管。

應定期巡查 免失規劃原意

地政總署發言人表示,該停車場受短期租約第3791(葵青)號規管,用作收費停車場。荃灣地政處曾派員實地視察,發現停車場內有部分土地用作存放貨櫃及建築材料,已發信警告承租人,要求在指定限期內糾正違反租約事項,該處並會繼續跟進。

「地政處絕對有責任(巡查),唔係批咗畀承租人就唔監管,應該要定期巡查承租人有冇違反租約,如果唔係人哋改變咗用途都唔知,咁就失咗規劃原意!」當區區議員潘志成批評當局以短期租約批出土地後不作監管,以致有承租人違反租約改變用途、出現貨車停泊位不足情況仍全不知情。潘又說,青衣區內的貨櫃車泊位供不應求,認為部門批出土地增加泊位供應之餘,亦需定期巡查,確保承租人按租約提供足夠泊位、保安設施等。

記者:楊育輝、黃芷君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