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強姦案女事主:「更深層次先有性」

【本報訊】旅港比利時男商人涉嫌性侵犯三名香港女網友,被控兩項強姦及一項非禮罪,案件昨在高院續審。事主W繼續作供,辯方盤問W時指她使用社交通訊軟體交友,目的只為識伴侶,她曾發短訊與被告調情,邀請被告一同到柬埔寨旅行,又說「或者我有好多約會,條龍好似長城咁長」。W承認跟被告見面前兩人或有可能成為情侶,但強調「要去到更深層次先可能有性關係」。

被告Frank Laurent(卅二歲),被控在前年五月一日,於銅鑼灣富豪酒店強姦現年廿七歲的W;並在同年八月八日,於其住所非禮現年廿九歲的X;及在同年十月廿四日,於其住所強姦現年廿一歲的Y。

送往港鐵站 捉手吻別

擁有大學學歷的W供稱,她結識被告時沒有男友,案發日首次與被告見面。她借用被告酒店房的洗手間後,見被告赤裸上身坐在床邊說身體不適,遂上前探問時,但被告突然攬住她伸脷強吻她,繼而將她強姦。W曾大力拍打被告,哀求對方停止不果。W事後覺得自己「好污糟」,遂到浴室沖身,並見到流水中帶血。被告其後送W到港鐵站,並捉住她的手給她臨別之吻。

案件編號:HCCC 39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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