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物權益組織斥政府濫用捕獸器

【本報訊】關注動物權益團體批評斥漁農自然護理署失職,不但沒有實行措施監管非法使用捕獸器殘害動物,反而自行使用一些傷害動物的捕獸器。該團體促請政府制訂動物權益法例。

「十八區動保專員」指曾在港九多處地點,發現有人放置對動物造成傷害的捕獸器。團體召集人麥志豪炮轟漁護署所用的捕獸器Snares雖然合法,但動物隨時被夾斷腳,「Snares是繩索圈,動物被捕後,愈掙扎就索得愈緊,對動物造成永久傷害。」他指,外國使用該款捕獸器時,派員留守附近,若發現動物被捕即鬆綁。但本港漁護署人員往往未能第一時間救出動物,曾有動物因此受傷。

動保專員鄭錦珊表示,在筆架山發現多個「土炮」捕獸器,其中一個捕獸器更暗藏五十枚鐵釘,放置的位置近山邊及水道,對人及動物均帶來危險。

該團體建議政府盡快成立「動物保護小組」,加強保護動物權益的法例,又反對政府每年一百四十萬元動物安樂死開支,要求漁護署停止使用具傷害性的捕獸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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