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港府初步建議四項措施優化被指遭濫用、為處理酷刑聲請等免遣返聲請的統一審核機制,包括參照外國經驗研究為每宗聲請的律師費訂立「標準金額」、改善聲請表格、簡化預約會面安排,及為聲請人提供包含機制對個人資料要求的「文件冊」,以減省聲請人查閱的程序及由當值律師審閱的時間及費用。政府指大律師公會、香港律師會、當值律師服務等已就建議作初步回應,當局正作整理及考慮。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書面回覆議員提問時稱,政府透過非政府機構基於人道理由為免遣返聲請人提供的實物援助,一四至一五年度為二億四千六百萬元,每月平均有七千三百五十七人受助,分別較上年度增加兩成一及四成三。而今年首季,因當黑工及其他刑事罪行被捕的持「行街紙」人士,分別有四十人及二百廿五人。當局並指近年觀察到非華裔黑工從在市區聚集,轉移至新界偏遠地區,入境處會繼續全方位執法打擊。
截至今年三月底,共有九千七百卅八宗免遣返聲請尚待處理,滯港年期平均為二點七年。聲請個案可獲公費法律支援,雖然一般而言每位當值律師不可同時處理多於廿五宗聲請,但當局提供的數字顯示,現有兩名當值律師處理的個案超過廿五個,最多的一人現正處理廿九宗個案,他由○九年至今處理的個案總數則為七十三個。本財政年度,當局預算為免遣返聲請人提供的公費法律支援總額會增至一億零八百萬元,較上一年度增加一千七百五十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