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報告建議以收回成本價為原則加水費,水務署署長林天星昨表示,考慮加水費,將盡快完成檢討報告,第一時間在立法會提出。林天星稱:「以用者自付原則,係有需要加水費,其實每月水費平均只是四十七元,是否有空間加多少少呢?我們會盡快完成檢討報告,第一時間向立法會提出。」但林天星拒絕評論是否根據審計署建議來加水費。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水費不應一下子提高到成本價,可以按通脹來加,不能接受一步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