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行政長官梁振英回應高院裁定,香港電視網絡就不獲行政會議發出免費電視牌照的司法覆核勝訴,撤銷行會決定,並發還行會再考慮是否發牌予港視一事時,重申行會依法辦事,亦是以法論法,收到法院的判決和判詞後,政府有關部門會請律師向行會提供法律意見,再讓行會決定下一步如何走。
此外,亞洲電視執行董事葉家寶昨指,四月份的薪金應可依照勞工法例的規定準時發放予員工,又指星期一(27日)或以前會召開董事會,商討亞視未來路向及員工出路,亦會談及與港視的合作事宜,惟基於保密協議,不能透露詳情。
港視早前單方面提出以每月五百萬元租用亞視的頻道,每日播放四小時港視節目,惟亞視認為價錢要提高至每月一千萬元及縮短播放時間。而港視則定出明日下午五時,為是次合作的截止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