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視覆核得直 政府考慮上訴

香港電視網絡就不獲政府發出免費電視牌照提出司法覆核,高院昨裁定港視勝訴,撤銷特首會同行政會議於兩年前的決定,並發還行會再考慮是否發牌予港視。港視歡迎裁決,並希望行會盡快發牌予港視。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隨即表示,會研究法庭判詞後考慮下一步行動,例如提出上訴,當局會徵詢法律意見。據悉,港視亦已預計政府會提出上訴,相信港視難在短期內獲得牌照。

申請人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港視),於二○○九年十二月提出免費電視牌照申請,通訊局在一一年向行會建議發出三個牌照,分別給予港視、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行會多次開會討論後,終在一三年十月十五日決定不發牌予港視。按行會會議紀錄,特首梁振英在會議中表示要以循序漸進發牌,又指若出現五間免費電視台,市場或未能支持,並可能出現割喉式競爭,若有電視台倒閉將影響香港聲譽。行會在有少數成員反對下,決定原則上只發牌予奇妙電視及香港電視娛樂。

官認同偏離廣播政策

港視指稱,政府自九八年檢討電視業政策,決定開放免費電視市場,其後多年表示,政府不會為牌照數目設立上限,不會特別照顧原有電視台。惟行會在一三年突然說要循序漸進,無異限制牌照數目,明顯屬偏離原有政策。

法官接納申請人的說法,指行會為發牌數目設上限,是偏離了一直對外公布的政策,而且作此改變時,亦無解釋,故違反了港視的合理期望。法官撤銷行會的決定,指令行會引用法庭對有關政策的解釋,重新考慮港視的牌照申請。法庭又頒令行會須支付港視的訟費,若雙方未能就訟費達成協議則由法庭評定。

學者:發牌仍存變數

港視主席王維基昨指,得知法庭判決後已開了三支香檳和同事慶祝,認為法庭做了一個讓港人開心的裁決,希望行會盡快重新審視其申請,發牌予港視,讓他們製作高質素的免費電視節目。不過,據了解,港視已預計政府會提出上訴,故是次只是小勝一仗。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政府應因應裁決向港視發牌,但港視能否取得牌照仍有變數,政府一旦提出上訴,事件會再拖一段時間,政府甚至可以以市場有變化為由,再重新審視港視的申請。

第一手消息請下載on.cc東網iPhone/iPad/Android/Windows Phone Ap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