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刊東方圖片 《壹週Plus》付款求和

東方報業集團(下稱「東方」)在過去十九年不斷遭壹傳媒集團侵犯知識產權,壹傳媒因侵權行為向東方賠償或繳款法庭,金額合計已逾一百三十萬元,惟壹傳媒侵權行為不斷。去年十一月,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旗下網站《壹週Plus》在其報道中刊登一張女模特兒Rosemary的相片,是屬於東方的版權物品。東方遂採取法律行動追究,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最終求和,向法庭繳存二萬零一元作為「附帶條款付款(Sanctioned Payment)」及支付二萬二千五百元律師費。

促交侵權照片及賠償

去年十一月廿一日,東方在《好報》及《好報電子報》刊登題為「簽婚書臨門撻Q」的報道,以及同日東網中刊登題為「由被虐到被愛Rosemary錯誤中成長」的報道,兩篇文章所刊載之其中一張女模特兒Rosemary的照片。

不過,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旗下的《壹週Plus》於去年十一月廿三日一篇題為「多圖!Rosemary噴血人體奧妙展」的文章,竟擅用東方的Rosemary照片。擁有涉案新聞照片版權之東方旗下的東方報業人事資源有限公司,在發現版權受到侵犯後,於去年十二月透過律師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壹週Plus》所屬的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侵犯相片版權。

東方入稟要求法庭宣告《壹週Plus》侵犯東方照片版權,頒發強制令禁制被告作出侵權行為,命令被告交出有關侵權照片,並就侵權一事向東方賠償,以及按照《版權條例》作出額外損害賠償。

壹蘋果網絡亦付訟費

今年一月十六日,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委託其律師向法庭繳存二萬零一元作為「附帶條款付款」,東方接受。而根據《區域法院規則》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須要支付截至送達接受通知書的日期(即二○一五年二月二日)東方之訟費,最終壹蘋果網絡有限公司同意支付二萬二千五百元為完全和最終解決東方申索之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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