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十七歲中五男生一時貪玩,在女同學的座椅上豎起一支鉛筆,對方一時不察坐下,鉛筆剛巧插進她的陰道,導致陰道壁裂傷流血。男生早前在觀塘法院承認一項傷人罪,案件昨日判刑。裁判官指案件屬「過火的惡作劇」,最終判被告接受一年感化。
控罪指被告李佳鑫於去年十二月十五日,在深水聖公會聖馬利亞堂莫慶堯中學一班房內,非法及惡意傷害趙姓女同學。辯方求情說,被告與事主現仍是情侶,事主亦為被告撰寫求情信,明白被告只是一時貪玩,並非惡意傷害她,現已原諒被告。成績有進步,認為他已得到教訓,故判他感化。
案情指被告當時在前面事主的座椅上,用手豎起一支十二厘米長的鉛筆,事主未有察覺便坐下,最終半支鉛筆插進其陰道。有目擊事件的同學指證被告,校方報警,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一時貪玩才犯案。
案件編號:KTCC 801/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