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條反恐公約 在港適用
港府強調有執法能力防範及應對恐怖活動,會繼續監察恐怖活動趨勢,定期進行訓練和跨機構演習以加強反恐應變計劃。當局並指,目前無具體情報顯示香港可能成為恐怖襲擊目標;過去三年亦無任何人因與恐怖活動有關而被捕或檢控。
立法會議員陳克勤要求港府交代現行法例是否足以防止激進組織在港招攬成員。保安局書面回覆時稱,任何人在香港干犯恐怖主義罪行,可按本港多條法例懲治,而多條國際反恐公約已透過本地立法在港適用。當局續稱,根據《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伊斯蘭國已被指明為恐怖分子團體,任何人成為指明團體的成員或為其招募成員,均屬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