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光污染 推自願《約章》

【本報訊】本港光污染嚴重,由港府委任的戶外燈光專責小組經過四年諮詢研究,認為現階段不適合立法規管戶外燈光,建議推行較寬鬆的自願《約章》計劃,鼓勵店舖在晚上十一時起關掉招牌、燈飾等戶外裝置,減少光污染。身兼專責小組成員的環團代表對建議感無奈,直言只有具阻嚇性的措施,才可解決晚上強光刺眼的問題。

專責小組指目前難立法規管

環境保護署去年及前年均接獲逾二百宗有關戶外燈光的投訴,當中以店舖招牌和廣告招牌佔最多,一四年有一百零五宗,一三年則有一百零六宗。環境局於一一年八月成立戶外燈光專責小組,處理戶外燈光造成的滋擾和浪費問題,昨發表報告。專責小組主席周偉立指,社會上的意見南轅北轍,並非大部分人認同立法,故現階段不欲做「老虎」去規管燈光。

他建議港府採取多管齊下方法,包括推行《約章》,參與的商戶或負責人需承諾在晚上十一時後關燈。措施會配合獎勵計劃、公眾教育,小組計劃推出《約章》兩年後進行調查,若成效不佳將準備立法規管,環境局歡迎建議。

身兼小組成員的地球之友社區及企業伙伴總監劉祉鋒對報告感無奈,指一眾居於鬧市的市民深受光污染影響多年,「一堆招牌光到居民要用白漆塗窗先瞓到!」但香港餐飲聯業協會副主席林國亮指,五光十色是本港的特色,亦是尖沙咀、蘭桂坊一帶餐廳、火鍋店的招徠,若十一時後便要熄燈,容易令消費者誤以為店舖已關門。他相信參與《約章》的商戶只屬少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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