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長涉拒付「肉金」復施恐嚇

【本報訊】男警長疑到鳳樓光顧時,涉嫌向內地妓女「撻朵」表露身份食「霸王雞」,完事後更涉嫌要妓女在三小時內離港,否則便將她拘留七天。警長事後被控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昨在九龍城法院提堂。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六日再訊,以待控方索取轉介文件,將案件轉交區院審理,期間被告獲准繼續保釋。

叫鳳姐離港 否則拘留

被告朱志豪(四十三歲),報稱公務員,他被控於去年五月二十八日,在油麻地廟街的一個單位內,身為警長,在擔任公職期間行為失當,即藉向事主X表露身份,從而獲X提供性服務,以及恐嚇X須在三小時內離港,否則X將被拘留七天。據悉X是內地人。

案件編號:KCCC 1338/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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