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去年佔領運動清場期間,聲稱被七名警務人員在龍和道暗角毆打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不滿警方調查進展,早前為事件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於高院審理,曾健超一方表明不會再出席警方安排的認人程序,要求法官下令警務處長披露七警的身份。
律政司一方則表示警方仍會勸曾再進行認人,又指曾應按民事訴訟程序提出申索而非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駁回曾的申請。法官聽畢雙方理據,押後宣判。申請人曾健超的代表律師陳詞指,申請人不知七人的身份,無法提出私人刑事檢控或民事索償,而警務處長有職責向申請人披露七警身份。而處長擔心披露七人身份可能會影響日後刑事審訊及認人程序,此兩項說法均不成立。
申請人律師指,以該案的程度最終是交由區院處理,故不會有陪審團審理。另外,被捕七警都拒絕出席「列隊認人」,申請人曾作「面對面」認人後,認出其中兩警,但該兩警都不合作,不肯張開眼睛,並堅持坐在椅上,拒站起來展示身高。
律政司代表律師則指,申請人要求法庭裁定警方對他非法拘捕,但他已獲無條件釋放,再透過司法覆核去爭議,亦只屬「學術討論」,他可選擇民事索償。
案件編號:HCAL 141/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