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回收公司明明有自己嘅空間擺嘢,但成日都要將啲回收籠放出嚟,當晒條行人路係自己咁!」東涌逸東邨居民李小姐每次途經松仁路,均發現回收店將雜物或回收籠擺放於行人路旁,嚴重阻礙途人通過,不滿食環署執法不力,令回收店負責人有恃無恐「霸路阻街」。
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指出,過去一年曾接獲十四宗相關投訴,發出兩張「移走障礙物通知書」,並在接獲本報轉介後派員多次巡查,未有發現回收籠,但已提醒店舖負責人切勿阻塞行人路或妨礙職員進行街道清掃工作,否則會被檢控。
發言人續指,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如導致或准許任何物品或東西擺放於任何地方,以致妨礙或可能妨礙垃圾清掃工作,最高可處罰款五千元及每日罰款五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