夥內地人販毒 港男湛江槍決

【本報綜合報道】內地媒體報道,四十八歲香港男子陳金喜與四十四歲內地歲男子張觀士,因涉及走私及運毒罪,被湛江市中級法院依法判處死刑。二人不服一審裁決,提出上訴,經廣東省高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本月三日湛江市中級法院召開宣判大會,其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對二人執行槍決。

收酬兩萬 負責海上交收

據內地法院審訊指,當局調查發現,一○年初張觀士受姓梁男子所託,購買一艘漁船用作運毒,張其後僱用五人,於同年十一月駕船至中國與北韓領海交界處海域,從一艘鐵船上接到七十箱共約重五百六十公斤的冰毒,再將之送到菲律賓附近海域交給另一接頭人,從中獲利七十三萬元人民幣。

至一一年八月,張觀士再受姓梁男子委託運毒,張在香港僱用陳金喜。九月二日,姓梁男子向陳預付了兩萬元人民幣,指示他負責接頭、聯繫、收貨及出貨。

陳金喜與另外三人會合,於九月四日駕船出海接運毒品,惟駛至汕尾附近海面時,因船隻故障而折返,維修後為船隻領取了假船牌再出發到北韓附近海域接貨。直至十一月十日,陳金喜在北韓附近海域接收一百二十箱毒品,之後駛回中國南海的交貨地點。

共拘四人 檢毒1200公斤

十一月十六日,廣東省邊防總隊海警艇在汕頭附近海面截停該船,拘捕四人,搜出一百二十箱毒品,共重一千二百公斤,當中冰毒含量為六成二。湛江市中級法院指,陳金喜及張觀士均是主犯,加上其走私、運輸毒品的數量大,故判決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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