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五歲女疑遭非禮 緝「肥哥哥」

【本報訊】五歲女童報稱被非禮,小色狼疑是年約八歲男童。該名女童上周三在將軍澳一個屋苑會所平台玩耍時,疑被一名身形肥胖、比她年長約三載的「肥哥哥」,伸手觸摸其身體,惟女童疑受驚,未有即時求助,事隔四日,至前晚才將事件向母親哭訴,其母立即報警,警方正追緝涉案男童歸案,暫列非禮案處理。

屋苑平台嬉戲 被觸摸身體

該名女童與家人住培成路一私人屋苑。上周三下午,她在屋苑會所平台嬉戲時,報稱突有一名年約八歲、蓄短髮、揹背囊的「肥哥哥」走近其身旁,伸手觸摸其身體,當時女童非常驚恐,未有即時求助,涉案男童逃去。女童返家後,仍一直無告知家人,但內心恐懼難除,連日悶悶不樂。至前晚十時許,女童始敢將事件向母親(卅四歲)哭訴,其母聞言大驚,除安慰女兒外,同時報警。

香港性教育會會長黎定基指出,現今社會資訊發達,兒童或多或少會接觸有關性的鏡頭,他們在好奇心驅使下,想知道其他人的身體與自己有何不同,或會直接觸摸。故父母應盡早向子女灌輸性教育,如可在沖涼時教他們有關男女不同性器官的知識,並教導他們尊重他人,不應隨便摸別人,亦要保護自己的重要部位。若父母因感害羞而忽略對子女的性教育,或會令他們的好奇心愈積愈多,反而會促使他們做出不尊重別人身體的行為。

律師:男童未滿十歲 難被控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則表示,涉案男童未滿十歲,即使被捕,亦難以被控告。他指,年幼兒童觸摸其他人時,可能只是出於貪玩,「根本未識性,有時同其他小朋友玩,只係想摸吓佢,唔知邊啲地方唔摸得,亦唔知咁樣係非禮」,難以證明他有犯罪意圖,而法律上,犯罪行為及犯罪意圖要並存,才能作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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