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推行「家長式管治」,褒貶不一,意料中事。但新加坡經濟發達,成績驕人,人民安居樂業,那是不爭的事實。
建國伊始,在列強環伺、幾陷孤立的情勢下,李光耀大學時期雖然是在英國接受教育,但他認識到西方的那一套民主模式在新加坡行不通,如果照搬,「國家就會一團亂」。所以,他選擇走自己的道路,實行強政勵治,用盡行政和法律的手段來管治國家,目的就是要「穩定壓倒一切」。他認同馬基亞維利《君王論》的「獅子和狐狸論」,即「君王」要有獅子般的威猛,同時也要有狐狸般的狡猾。
西方傳媒經常批評李光耀的高壓管治,既管得細,也管得嚴,包括禁制不可隨便在公眾地方小便和破壞公眾財物,嚴懲毒販,重罰非禮婦女和在公眾地方飲酒打人等違法者,對批評政府的聲音亦動輒訴諸法庭,作風極權,毫不民主。
有新加坡前國會議員在英國報章上撰文提出了反駁,指新加坡法律下不准做的行為,並非扼殺人民的生活自由,而是為了捍衞和促進社會的文明,有何不妥?至於批評政府易吃官司,並非表示政府不能接受批評或指摘,而是要讓所有人明白,儘管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但這不等同可以隨便在沒事實根據下,對政府或他人肆意攻擊、誹謗,混淆視聽,所以人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言行負責,包括有可能要承擔法律後果。
香港和新加坡一向都是互相比較的「雙城記」,以前香港是領先的,但近年獅城的發展速度明顯快過香港,原因何在?值得港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