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出公司名都算宣傳博彩?

澳門經濟局近日嚴打與博彩相關的廣告,究竟如何定義「博彩廣告」?根據澳門第7/89/M號法律《訂定廣告活動之制度事宜》,任何「以博彩活動作為廣告的主要訊息者」,均不可作廣告宣傳。有法律界人士指,經營博彩中介人業務的公司,亦可能有其他業務,如只是含有博彩公司名稱的廣告,不應被簡單理解為宣傳博彩。

本身為澳門大學法學院副院長的澳門立法會官委議員唐曉晴指,相關法律是針對每一個「廣告活動」作出規範,並非針對落廣告的公司。如相關公司還經營其他業務,仍可合法以廣告宣傳。他表示,看不到澳門廣告法律中有相關限制的條文,亦沒有規定含有業務包括博彩業的「公司名稱」廣告屬違法。他又認為,即使將相關個案交法院裁判,法官也不會認同經濟局的解讀方式。

法律界質疑部門行政違法

另一名法律界人士指,或有部門涉及濫權及行政違法,根據《行政程序法典》規定,涉及不同部門爭議時,作為上級的經濟財政司和行政法務司應該協調、指導屬下部門依法解決。他又建議特區政府早日完善相關法律,清晰「博彩廣告」的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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