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鐵在票價調整機制底下,是可以根據公開的統計數據來自動計算出來年的加價幅度,今年預計加價幅度是百分之四點三。和往年一樣,港鐵加價循例惹來非議,一些團體也循例的表示不滿,可是港鐵加價這個課題仍是繼續。
對市民來說,任何加幅(除了是自己的工資)都是不受歡迎之舉,所以要公允的看港鐵加價並不容易,一方面我們在骨子裏不希望乘搭的公共交通工具加價;但另一方面港鐵也得顧及股東利益,港鐵也不能幹賠本生意;加上政府是港鐵大股東,種種因素一加起來,港鐵的加價自然惹一番爭論,筆者曾打趣的說,港鐵管理層的薪酬,部分是支付給員工因加價而捱罵的賠償金。
不少評論都說政府是港鐵的大股東,理應可以行使投票權,不讓港鐵提出加價,又或是將加幅降低。表面上這個說法有其道理,政府持有港鐵百分之七十六的股權,理論上可以對港鐵的重大決定發揮影響力,可是正因為這種可能的影響力,在港鐵的上市過程中,政府已表明放棄它作為大股東的投票權,只是在委任港鐵董事局成員上保留其話語權。
在這樣的一個大格局下,政府是不可能違背其法律上的承諾,在法理下政府也沒有這個干預港鐵加價的空間。所以我們只會見到運房局的官員說會和港鐵商討加價事宜,而不是用一種大股東指令式的推行其所希望的決定,這卻不是一般市民大眾所能理解。
在不少民意代表多次強調政府在港鐵中的大股東角色,更令人覺得政府的不濟,殊不知政府在港鐵上的話語權有限,但這點卻沒有多少人會去關注。是以年復年的加價上,政府也只能被動的回應。另外是港鐵的加價予人貪得無厭的形象。平情而言,在商言商當然是要謀求利潤,但這卻不代表一個以利益掛帥的機構應該帶頭每年加價,真正令港鐵每年加價的原因,是來自它的票價調整機制。在香港還是飽歷通縮時,不少聲音都要求港鐵根據通縮減價,但市民不明白的是港鐵的營運和其他行業不同,其經營成本不是和通脹掛鈎,在要求港鐵隨通縮下調票價的同時,其實是要港鐵背着更大的企業社會責任,隨港鐵不再是提供優質服務和合理票價,而是要以福利性質的提供社會責任。這個機構上的營運在本質上的改變,也讓港鐵同意了自動計算的票價調整機制。
而在這個機制裏,通脹率和運輸業工資改動百分比各佔一半,再減去百分之零點六的生產力因素,令港鐵的票價調整可以自動進行,值得一提的是,這個機制的設計裏,由於通脹只有一半的計算值,所以在大多數的情況下,港鐵的加價必定低於通脹。
從機構營運的角度看,加價少於通脹應該是一個可接受的個案,但我們也不要忘記,一個機構的加價決定並不應該簡單的和通脹掛鈎,很多機構的價格多年來沒有改變,原因是經營環境的制約,從港鐵的角度看,由於現時以鐵路為中心的集體運輸策略,在定義上已充分保障了港鐵的盈利,但一個自動化的每年加價機制,則明顯是向港鐵的營運考慮傾斜。
在這裏,要強調的不是港鐵的管理層貪得無厭,而是一個簡單機制縱然減低人為干預和增加中立性,卻忽視了人性化的因素和考慮,這是港鐵的原罪,但由於票價調整機制的法律限制,港鐵也只好吃啞巴子的虧。
現時有意見說要在票價調整機制到期前將之檢討,但筆者想表示的是,這個機制不是完美,但具法律約束力,在合約期前更改,更是會惹來行政/民粹干預法治之憂,這是要小心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