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刑聲請知多少 法援濫用何時了

說來諷刺,香港競爭力每況愈下,國際地位大不如前,惟對國際難民仍有相當的吸引力,而難民制度漏洞百出,法援一再遭濫用,更起了推波助瀾的作用。香港正值多事之秋,連自身問題都解決不了,還要背上國際第一收容港的負擔,只會添煩添亂,加速沉淪。

本報獨家踢爆,上周一日內,竟然有十三名南亞裔男子分乘兩班航機飛抵本港,抵港後隨即「舉手」提出酷刑聲請,情況非常罕見。更令人驚奇的是,十三名南亞裔人士要求由本港同一名南亞裔律師代表他們提出聲請,不能不令人懷疑是否有人事先組織安排。事實上,個別南亞裔律師近年成為大部分南亞裔酷刑聲請者的律師代表,曾有個別聲請人尚未抵港,已有律師致電入境處,預告他有「客戶」即將抵港並會提出聲請,要求入境處不要遣返其「客戶」,當中有何蹊蹺,可想而知。

爛船還有三斤釘。香港成為南亞及非洲裔經濟難民的目的地,「酷刑聲請」成為最好藉口,早已是公開秘密。自○九年底至今年二月底,入境處共就四千多宗酷刑聲請作出決定,其中獲確立個案僅二十二宗,不足百分之零點五,換言之,百分之九十九點五的聲請者是經濟難民。這些難民易請難送,平均滯港時間為二點七年,最長近十一年,納稅人除了承擔他們在港的生活開支,還要幫他們支付法律服務費,原因是聲請人可申請法律援助,而不管審核結果如何,律師都可袋袋平安。有些律師積極提供這類服務,維護「人權」是假,爭取個人利益才是真正動機。

假難民為香港帶來的何止是經濟負擔,更有治安問題。酷刑聲請者等候審核期間獲發行街紙,乘機打黑工,從事販毒、睇場等「工作」,近年蘭桂坊烏煙瘴氣,淪為「人間妖域」可見一斑,而不少強姦、搶劫、打架案亦涉及酷刑聲請人士,說這些人成為治安毒瘤、社會癌症,一點都不誇張。

上世紀七十年代香港成為越南船民收容所,市民對船民暴動仍然記憶猶新,好不容易解決船民問題爛攤子,不料前門驅狼,後門迎虎,香港又淪為經濟難民的收容港,其中南亞裔難民更成倍增長,問題沒完沒了。歸根究柢,當年港英政府加入《禁止酷刑公約》,完全未經民意授權,令香港背上了沉重的包袱,那些口口聲聲為港人爭取民主的政客從未反對過。更不堪的是,一些法律精英更利用法援制度漏洞,大慷納稅人之慨,近年法援簡直成為部分人予取予攜的提款機。港府明知法援制度被濫用卻無奈其何,怎不令人悲哀。

顯而易見,只有檢討有關公約,杜絕法援制度漏洞,嚴厲打擊有組織人蛇活動,才能標本兼治,脫掉假難民收容港的帽子,即使這些工作需時,港府亦可收緊入境條例,檢討難民主要來源地國家的免簽證待遇。只要精神不滑坡,辦法總比困難多,港府有這個魄力及決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