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標準工時委員會成立近兩年,早前委員會達成初步共識,倡強制僱主於合約列明工時,但被質疑趁機「偷換概念」,只用合約訂定工時而不推行標準工時。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昨解畫指,委員會早前提出的合約工時僅屬初步建議,並非在標準工時政策的最終方案,委員會尚有很多細節需討論研究,預計明年首季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提出工時政策全面建議,以制訂未來規管工時路向。
張建宗昨出席公開活動時表示,訂明合約工時已是「向前一大步」,形容相關建議務實,因發現目前大部分基層打工仔的工時均未受合約保障。
他又指社會毋須擔心僱主可在合約中訂立超長工時,因現時巿場求才若渴,「工等人做」,他否認將責任推卸給勞資雙方商討,相信僱員有足夠議價能力,又強調決定並無政治考慮。標時委員會將進一步探討如何落實建議細節,以及解決工時長或低收入等行業面對的問題,呼籲社會給予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