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免簽證之便 揸機票即可來港

【本報訊】現時印度國民可免簽證訪港十四天,令手持護照及機票的印度人,可順利辦理登機手續隨時赴港;有人遂利用免簽之便,來港提出免遣返聲請。截至去年年底,入境處有九千多宗免遣返聲請個案需待處理,若依聲請人的國籍,「三甲」依次為巴基斯坦、印度以及孟加拉,其中印度有一千七百六十人,佔總數一成八。資料顯示,港府分別在○三及○七年取消巴國及孟國的免簽證安排。今次會否考慮取消印度免簽待遇,入境處稱,會不時檢討簽證政策,並按需要調整,確保措施不被濫用。政府過去僅需審核酷刑聲請的個案,但終審法院於一二年十二月及翌年三月兩案裁決,令港府亦需處理不人道處遇及迫害聲請,入境處遂於去年三月三日推出「三合一」統一審核機制,需同時處理三款免遣返聲請。

聲請人平均滯港達2.7年

部分聲請人濫用機制,用盡方法延長留港,資料顯示滯港年期平均為二點七年,最長近十一年,在審核過程中他們可透過當值律師服務獲得公費法律支援。新機制推出時,入境處預期至本月底可完成審理一千五百宗個案,據知至上月底已完成逾一千三百宗個案。

此外,去年有一百八十八名持「行街紙」人士因打黑工被捕,多為免遣返聲請人,據知他們多在深水埗一帶從事搬運工作或在元朗一帶的回收場打工,前者月入約三、四千元,後者月入六千至八千元,收入比在原居地豐厚,成為來港誘因之一。同年有七百卅八名持「行街紙」人士因干犯盜竊、毆打及毒品等刑事罪行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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