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爭取民主、普選」問題上,從中英談判香港前途問題到十三年過渡期到回歸之後,從來就是鬥爭勢態。因此,鬥爭各方都一開始就擺出強硬立場。這個「常態」香港人已見之多次。中英談判時,英夷為了「光榮撤退」、「還政於民」,就在政改上「偷步」,部署區議會、市政局引入「直選」,美其名曰將香港的「權力植根於本地人」。與此同時,英夷在談判桌上為把「選舉」二字寫入行政長官產生方法和北京爭鬥到最後一分鐘。此乃中英談判最難談的議題之一,雙方立場都很硬。
香港十三年過渡期內,朝廷和港人諮詢起草制訂香港《基本法》。期間趕上了六四事件,港人驚極,更加要「民主拒共」,要九七回歸後立刻普選行政長官和立法會議員,港英政府推波助瀾。對此大家又是立場強硬,反覆纏鬥,《基本法》的政制部分如何寫最是風波迭起。最後「中間落墨」,一方面承諾「最終實現雙普選」,一方面強調「循序漸進」和堅持「小圈子」的「選舉」和「提名」功能。
《基本法》頒布後,英倫改變對華政策,末代港督彭定康鑽《基本法》空子,提前在立法局選舉中「僭建」民主成分,擴大功能組別的選民基礎。北京斥之為「三違反」,最後一拍兩散,「直通車」被毀,中方另起爐灶。
帶着政改槍聲不絕、硝煙瀰漫,回歸後香港「爭民主爭普選」更是鬥爭甚烈。雙方都是一開始很硬,臨尾,有軟有硬;政改方案有通過有通不過,然總方向朝着「實現雙普選」發展。每一次通過,都令港人鼓舞,令朝廷欣慰;每一次通不過,則令港人沮喪,令朝廷覺得不解決普選問題香港局勢難安,深層次矛盾愈演愈烈。不過,無論是港人沮喪還是朝廷深憂,皆沒有讓人放棄「人類全部的智慧都可以用四個字概括:『等待』和『希望』」的信念,事情未了,總會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