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遞紙劫銀行 男保安候判

【本報訊】中年男保安因欠下財務公司債務,又被內地未婚妻索錢,遂到銀行向職員遞上「要三萬,快!」的字條,企圖打劫,但職員按動警鐘,保安失手逃去,於數日後被捕。被告昨於區院承認企圖搶劫罪,法官質疑被告是否戴假髮犯案以隱藏身份,但控方指被告本身禿頭,故平日也戴假髮,法官遂批准把列作證物的假髮歸還被告,並先索取精神科報告,將他還押至四月二日判刑。

被告麥超然(五十六歲)被控於去年十一月廿一日在觀塘牛頭角道的永隆銀行內企圖搶劫。辯方求情稱,被告患躁狂症數年,今次因財困難而犯案,但他沒有使用武器,也沒有令銀行職員受傷。

案件編號:DCCC 89/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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