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無牌小販方式,或半世紀以來都沒改變。原因是無牌小販一直是流動經營,應付小販管理隊的方法只得一招──逃跑。兒時就親睹無牌小販「走鬼」,傷及無辜行人。此外,雙方打鬥亦頗常見,因被沒收貨品及生財器具,等同沒收一家生計,怎不跟小販管理隊搏命呢!
昔日,部分小販區秩序由黑社會維持,亦有靠行賄小販管理隊來減少檢控;更先進是小販自組互助社團,跟市政當局直接交涉,保障會員權益,而箇中手法亦不外是飲飲食食及行賄。因此,數十年前當「衞生幫」肯定是肥缺;但「衞生幫」受賄普遍,整個香港又哪有衞生可言。
上世紀六十年代,香港霍亂猖獗,多次成為疫埠。當局每使出最有效一招,就是哪區多霍亂,市政就大舉出動掃蕩那區的無牌熟食小販。儘管掃蕩未必成功找出霍亂源頭,但起碼控制疫情立竿見影。由此可見,無牌熟食小販絕不能全無管理,亦是政策延續至今的原因。
日前,又有小販管理隊成員執行職務時受傷,情況嚴重,須在深切治療部留醫。有立法會議員建議可先攝錄後執法,但我看不到此舉對保護小販管理隊人員有何幫助?甚或在攝錄時已引起衝突,拘捕時又再衝突罷了。
半個世紀都解決不了的問題,難道立法會議員隨口噏兩句便可解決,實在天真幼稚。
我認為當局的小販管理準則,除謹守食物衞生(例如傳染病傳播)及環境安全(例如阻塞緊急車輛通道)外,其他方面應有較大酌情空間。勉強管不須管的,政府只是自找麻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