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小業主發現單位牆壁與地板滲水,向滲水辦求助後,反被職員要求自行檢查測試結果,個案最終更因職員「放大假」而了無下文,不滿部門處理不當兼拖慢調查進度,令滲水問題解決無期。立法會議員狠批滲水辦的做法不負責任,要求檢討現有工作安排,提高效率的同時,亦須避免對市民造成困擾。
「幅牆同地板都畀啲水滲到爛仲發晒霉,點知滲水辦做完色水測試之後就冇晒下文,打電話問啦,佢竟然叫我八十歲嘅媽咪自己睇測試結果,懶到離晒譜!」陳先生指母親獨居於尖沙咀私樓單位,去年十一月發現客廳牆壁與地板持續滲水,遂向滲水辦求助,職員到隔鄰懷疑滲水單位進行色水測試,未料事後竟着陳母自行檢查色水有否滲入。
陳先生直指測試結果乃調查滲水源頭關鍵,需由專業人士分析色水顯現影像並作判斷,直指職員將責任推卸予市民,實有失職之嫌。
事實上,陳母事後亦曾嘗試聯絡負責職員查詢調查進度,惟在半個月間致電逾十次仍未能成功聯繫,「搵咗半個月都搵唔到人,之後問番先知佢放咗兩個禮拜大假,真係好唔負責任!」陳先生認為有關職員放假但未將個案交由同事跟進屬不負責任,且拖慢調查進度。
滲水辦發言人承認,去年十一月到上址調查時,發現牆身有滲水,遂到毗鄰單位進行色水測試。對被指職員着屋主自行檢視色水測試結果有卸責之嫌,發言人僅稱於滲水辦覆查色水測試結果前,住戶倘發現受滲水影響的位置有色水顯現,亦可提前通知滲水辦人員跟進。
香港公正行有限公司技術總監賴達明稱,一般調查滲水程序會於進行色水測試後兩至四星期上門檢視結果,並指「三個月實在係太慢同好唔尋常」。賴指測試結果需由具專業知識人士判斷,加上如使用螢光劑作測試,更要使用紫外光燈儀器在黑暗環境下方能觀察,一般人若無儀器輔助,「根本冇可能睇到」。
「做完測試就應該盡快話結果畀人知,唔係叫個非專業嘅老人家自己睇!話職員放假所以聯絡唔到,我認為係推卸責任、唔夠嚴謹!」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委員王國興批評滲水辦拖延跟進,要求專責處理滲水的食環署及屋宇署盡快檢討並作改善。
記者:黃凱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