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上月一日修訂非長者單身人士申請公屋的配額計分制,四十五歲或以上可獲一次性加分,原意加快中年人士上樓時間,但弄巧反拙變拖長了該批申請人的上樓等候期,原因是新計分制下,疑突然吸引大批五十多歲人士首次申請公屋,推高上樓前首次審查的門檻分數近三倍,「四十尾、五十頭」申請者用新計分再加六十分,上樓輪候時間不減反加,本有上樓在望申請人新制下估計需再等七年,投訴不絕。公屋聯會指新制雷聲大雨點小,整體供應沒有增加,受惠人數有限,比喻指「好多以為自己係受惠者,但係原來仲衰過做女嗰陣」。
經修訂的計分制度,申請者申請時年齡每添一歲,分數由每年三分加至九分,年屆四十五歲的申請者可有額外六十分,以加快中年人士上樓。可是在新公屋數目沒有大增,反之是四十五歲至五十尾的申請個案懷疑增加,推高首次審查分數的門檻,令原來不少年屆五十的申請者即使獲額外加分,輪候時間反被大幅拖長。
五十一歲的麥女士十年前與丈夫離婚後,與母親蝸居於一百多呎公屋,五年前申請單人公屋,新計分制實施前累積一百一十四分,距離當時配房審查最低分數一百五十三分只望再等三年上樓,但房委會新制後,首次獲審查上樓的分數突然推高至四百三十五分,即使新制下她獲加分至三百四十二分,估計要再排時間比前增一倍到七至八年。她批評新措施令她大失預算,「當初聽到四十五歲有得加分好開心,以為可以早啲上樓,依家等到五十八歲都變長者先上樓!」
另一位四十五歲呂先生現居於土瓜灣約一百呎的劏房,七年前申請單人公屋,實施前估計只需再輪候大半年便審查上樓,但實施計分制後,分數隨即拋離一百一十分,估計需再等候九年。他狠批新政策「靠害」,「幫我變成害我!再等落去遲早攞綜援」。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指新計分措施誤導不少輪候冊申請者,「個餅無加大時,就算加分都無用,原本以為係受惠者,點知仲衰過以前,原本三十歲申請公屋無望,依家睇嚟四十五歲以下都無機會」。
房屋署發言人表示,申請人的公屋編配進度會受到其他新登記的申請者所獲的分數,預留供編配的單位數目,和建議編配的單位是否被申請人接納等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