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寵物店為狗仔洗澡變「拆骨」!消委會去年接獲十六宗寵物服務的投訴,較前年多兩宗,有主人帶愛犬到寵物店洗澡,回家後犬隻趴在地上似很不舒服,求診後發現愛犬椎間盤移位,需即時做手術保命。有投訴人委託寵物善終公司為其死去的愛貓火化,員工竟然調亂貓屍,其愛貓原來早被火化。消委會指,目前寵物美容及善終服務毋須領牌,因缺乏規管質素參差,主人宜三思而後行。
消委會每年平均接獲十數宗寵物美容、寄養及善終服務的投訴。狗主周先生指,愛犬到寵物店洗澡後,離奇患上椎間盤移位,相信是洗澡不當所致,愛犬更要即時做脊骨手術,他其後要求寵物店退回未用套票的餘款約一千元,遭對方拒絕,向消委會投訴後才能取回。
彭小姐的愛貓於去年十月離世,遂委託善終公司火化,火化前卻赫然發現遺體並非愛貓,員工跟進後始知貓隻被調亂,並早已火化,令她非常傷心及氣憤,向消委會投訴,職員之後向彭小姐道歉。
有市民又指,曾帶貴婦狗到寵物店剪毛,豈料狗隻竟被人剃光毛。消委會指,本港的法例僅規定經營寵物膳宿服務,需向漁農自然護理署申請動物寄養所牌照,並未涵蓋寵物美容及善終服務。因缺乏監管,善終公司質素參差,主人只能按口碑或公司提供的服務資料衡量質素,若寵物接受服務後受傷,消委會建議市民保留所有單據和醫生證明,有需要時可用作追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