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南丫海難追究刑責部分相繼展開,繼兩名船長的刑事審訊有了裁決,涉事海事處人員亦被正式落案起訴。據悉,警方的調查亦包括建造及維修南丫IV的廠商,有關調查已在去年七月完成並提交律政司,現正等候律政司法律意見,意味慘劇可能有「第三波」檢控行動。
至於政府就事件成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以及涉海事處的內部調查報告全文何時全面曝光,卻仍是未知之數。
二○一二年十‧一海難發生後不久,特首便成立事故調查委員會,調查意外成因。委員會經五十日聆訊,一三年四月向特首提交調查報告,但因報告公布前兩船長已被刑事起訴,所以有關二人航行態度的部分並無公開。
其後運輸及房屋局亦展開內部調查,十個月後,運房局提交一份卅頁報告摘要,表面證據顯示十七名海事處人員涉行為不當,並建議對十三人採取紀律行動,包括兩名首長級人員,但政府以披露調查結果可能會令刑事程序「功敗垂成」為由,拒公開整份四百卅頁報告。
據了解,警方及律政司仍正研究「第三波」檢控行動,可能涉及向建造及維修南丫IV的廠商提出檢控,其中一個考慮罪名為「公司誤殺罪」。相關罪名一旦定罪,以往一般會處以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