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有教養的人,不管遇上甚麼訴求和不滿意,都絕不應該訴諸武力、打罵或攻擊他人。這樣做並不是英雄,相反只會貶低自己的人格。
經歷這幾個周日的所謂「光復」行動,不論是屯門、元朗、上水、沙田和尖沙咀等地,無不受到搗亂,香港的公眾秩序正受到嚴重威脅。面對這些暴民行為,香港社會絕不能姑息。警方的嚴正執法,是構成第一道治安防線的最關鍵要素。
過去,香港市民一直以自身的高質素感到驕傲;可是面對這等行為,筆者不禁為此感到羞恥和惋惜。我們以後再也不能以社會整體高質素自豪了。面對這些行為,很多人可能會選擇沉默。可是這樣做,對於這批處於反叛情緒的年輕人的成長來說不但沒有好處,而且還正在蠶食香港原有的良好生態。
去年一些關於「法治」似是而非的論述,使一些懷有極端思想的年輕人,他們原本被守法精神所壓制在意識當中的反叛心理,一下子被釋放出來。實際上,他們的社會關係(例如組成激進行為的圈子和認識「志同道合」者等),以及意識我們整個社會正在嘗着這個惡果。這正是為甚麼「法治精神」必須要強調守法、法律最高地位(規範市民行為,如果沒有足夠理由認定該法是「惡法」,就沒有所謂的為了更高理想可以不守法的說法),以及不要「鑽法律的空子」。
現在面對這些不文明的行為,我們更要嚴厲、認真和快速地處理,否則情況堪憂。
行為者,請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