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言稍後辭部分公職
所謂「六六規定」,即同一人不可同時擔任超過六項公職,或出任某公職超過六年,翻查資料顯示,David依家係破產欠薪保障基金委員會主席、土地及建設諮詢委員會主席、經濟發展委員會委員、扶貧委員會委員、外匯基金諮詢委員會委員等,所涉及嘅範疇頗為廣泛,唔知David到時會點樣作出取捨呢?
講返積金局主席呢個新公職,David話明白強積金最初嘅設計有唔完善嘅地方,但政府近年都致力改善,亦做好多諮詢工作,未來積金局會喺呢方面做多啲,希望令市民改觀。
此外,政府同時又宣布工業界議員梁君彥同工聯會黃國健卸任積金局非執行董事,改了由地產及建造界議員石禮謙及工聯會黃國二人出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