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為圓夢販毒 街舞少女入獄

【本報訊】熱愛跳街舞的十七歲少女雖然月入兩萬元,但聲稱因要搬離家與男友同居,及為學習和表演街舞而花盡錢財。面對財政緊絀,她為完成教小朋友跳街舞的夢想,去年八月不惜販運「K仔」搵快錢,最終街頭遇上警方截查被捕。被告宋慧玲昨在高院承認兩項販毒罪,被判囚五年半。

被告被控去年八月廿六日,在樂富一帶及她位於土瓜灣譚公道仁景大樓的住所,販運共三百○六克、市值七萬八千五百多元的氯胺酮。

案件編號:HCCC 14/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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