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食客行為 食肆或侵私隱

【本報訊】近期有不少食肆對店內食客開出規矩,包括不准玩電話、不准睇電影及不准食剩等。有訂定規矩的店主表示,規矩確令部分食客不滿,但不怕趕客,規矩告示亦明言只求食客自重,互相尊重。

位於元朗安興街的韓國餐廳,門口貼出「不准玩電話、不准食剩、不准未齊人入座」告示,餐廳五年前開業,由韓國大媽張太主理。但開業一年後,因為眼見學生和女食客經常食剩飯餸,便張貼第一張「不准食剩」告示,自此食客開始減少浪費食物。後來,又有愈來愈多食客沉迷玩電話,連所食的是甚麼也不知,老闆娘又新增「不准玩電話」的規矩。

中文大學市場學系教授冼日明則表示,客人有使用手機的自由,店方訂規矩禁玩遊戲機或禁止睇片,可能令人感覺過分干預,或侵害其個人私隱,或令客人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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