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被裁判官形容牽涉不雅物品檔案「厚如一本書」的壹傳媒,旗下刊物《忽然1周》昨有兩項物品被暫評為不雅。淫褻物品審裁處昨將《忽然1周》今年一月出版的雜誌封面及內裏的一篇特寫,暫定評級為第二類物品(不雅物品),即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或出售。若五天內無人上訴,暫定類別則為評定類別,負責送檢的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可即時作出檢控。
淫褻物品審裁處昨刊登公告指,電影、報刊及物品管理專員將今年一月廿三日出版的第1017期《忽然1周》的雜誌封面及書內的一篇特寫送檢。所涉雜誌封面有一張女星袁嘉敏裸胸打格照片;書內題為「局加四場牀戲 袁嘉敏憂鬱:喊到手震」的特寫,亦有兩張女星袁嘉敏裸胸打格照片。結果上述兩項物品均被淫審處暫評為第二類物品(不雅物品)。
根據《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規定,淫審處評為不雅的物品,不得向十八歲以下人士發布,包括派發、傳閱、交給公眾人士等,而物品需有封套,封面及封底除需印有警告字句,亦要載有出版人資料。
事實上,壹傳媒旗下刊物不時被指誨淫誨盜,更是前科纍纍的積犯,被裁定違反《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的案底達一百二十八次,當中一次為《忽然1周》被判罰款五千元,另外的一百二十七次罰款只介乎一千元至五萬元不等,與最高可被處以罰款八十萬元及監禁一年相距甚遠。